【懂得幸福】心理學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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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8月17日 星期二
最低的生活費,有賺到嗎?
2010年8月統計結果
謝創智表示,據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費標準,台灣省平均每人每月為9829元、台北市1萬4558元、高雄市1萬1309元;而民國97年統計,勞工每人平均扶養人數為1.25人,以台灣省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9829元計算,「勞工要養活自己及被扶養的親屬,每月最少要2萬2115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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